撰写离婚协议书需特别注意以下法律事项,结合上海市实际情况,核心要点如下:
自愿离婚的真实意思
必须明确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,避免因胁迫或欺诈导致协议无效。
子女抚养安排
抚养权归属:明确子女由哪方直接抚养,需综合考虑经济能力、子女意愿(8岁以上需尊重其意见)及成长环境。
抚养费标准:约定每月支付金额、支付方式(如银行转账)及期限(至子女成年或独立生活),建议注明递增机制(如每年按5%增长)。
探视权条款:细化探视频率(如每周一次)、时长、地点及特殊节假日安排,避免执行争议。
财产分割
财产清单:列明所有共同财产(房产、存款、车辆、股票等),包括银行账号、房产地址等详细信息,避免笼统表述(如“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”)。
房产处理:上海房产需注意限售政策,明确过户时间及税费承担;若涉及房贷,需与银行协商主贷人变更。
股票/基金分割:需列明账户信息及分割比例,避免仅约定总市值。
债务处理
区分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,明确债务承担方。若存在未披露债务,可约定“隐瞒债务由责任方承担”。
离婚冷静期
协议离婚需经过30天冷静期(自申请登记起算),冷静期内可撤回申请;期满后30日内需双方共同申领离婚证,否则视为撤回。
房产限购政策
若涉及房产过户,需确认是否符合上海限购政策(如离婚后购房资格),建议提前咨询房管部门。
涉外财产处理
若涉及海外资产(如境外账户、海外房产),需明确分割方式及适用法律,建议咨询涉外律师。
隐瞒财产责任
可约定“若一方隐瞒、转移财产,则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”,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违约金条款
针对抚养费、财产过户等义务,可设定违约金(如逾期支付按日千分之一计息)或强制执行条款。
兜底条款
补充“本协议未约定事项,按《民法典》处理”,避免遗漏争议。
公证或律师审核
复杂财产分割建议公证或由上海本地律师审核,确保条款合法有效。
留存证据
签署时全程录像、保留转账凭证及财产清单原件,避免后续举证困难。
及时办理登记
协议需在民政局备案后生效,冷静期后务必及时办理离婚证。
房产分割:
“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XX路XX号房产(产权证号:沪XXXX)归女方所有,男方需在离婚登记后30日内配合办理过户,税费由女方承担。”
探视权:
“男方每月第二、第四个周末可探视子女,探视时间为周六9:00至周日18:00,寒暑假可延长至连续7天。”
提示:建议通过上海市司法局官网查询备案律所,委托专业婚姻律师起草协议,降低法律风险。完整法律依据可参考《民法典》第1076-1088条及上海高院相关指导意见。